在 9 月 20 日举行的可再生能源投资法律支持论坛上,胡志明市副市长武文欢表示,胡志明市希望形成可再生能源产业,以支持工业绿色转型和经济绿色发展,并已将其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。
-
能源需求与限制:胡志明市去年用电量约 285 亿千瓦时,占全国 15%。该市缺乏水电潜力,燃煤发电受环保限制,因此可再生能源成为合理选择。
-
重点项目:
-
提议在芹耶发展两个海上风电项目(2000 兆瓦和 6000 兆瓦),用于并网和绿色氢能生产。
-
按照第 98 号决议,发展 166 兆瓦公共机构屋顶光伏。
-
推动生物质能和垃圾发电,到 2030 年总规模约 340 兆瓦,目前有 5 个垃圾发电项目计划实施。
-
-
专家意见:
-
认为 166 兆瓦屋顶光伏配额过少,应适度放宽。
-
需要明确公共建筑屋顶的产权归属、投资模式及是否允许出售余电。
-
建议参考新加坡 SolarNova 和印度 Resco 模式,由政府牵头,与私营企业合作,签订长期购电合同,避免零散投资。
-
-
挑战与建议:政策虽有(如国家电力规划 VIII、国会第 98 号决议、市议会第 09 号决议),但在实际操作上仍存在障碍,需要进一步完善电力买卖、输送和运营机制。市政府也呼吁金融部门提供绿色能源转型贷款支持。


